一:出勤
1、学生干部上课须提前十分钟到教室,迟到者每次综合测评扣0.1分;如一周超过两次(含两次),须写出书面检查上交学生会;每周由学生会不定期派人抽查,如当日副班长徇私舞弊则加倍扣分。
2、学生干部无故旷课,早退,每次综合测评扣1分,由每班副班长负责考勤,如当日副班长徇私舞弊则加倍扣分。
3、06级学生于六点半晨操,七点结束,每天由学生会派人检查出勤,检查人员迟到一次扣0.1分,无故不在则加倍扣分。
二:纪律
1、学生干部扰乱课堂秩序,带头说话,翻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杂物,由老师点名者扣0.5分。
2、学生干部的手机上课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,上课时不得玩弄手机,由副班长和纪检委员检查,如发现者每次扣综合测评0.1分。
3、严禁学生在上课期间吃东西,特别是早餐问题,由副班长和纪检委员检查,学生干部一经发现者扣综合测评0.1分。
三:工作
1、每次例会提前5分钟到会,每次由秘书处考评,如迟到,早退,每次综合测评扣0.1分,无故旷会者扣1分。
2、无故旷会3次者,撤销职务;请假者须亲自请示老师或学生会主席,严禁通过同学传话。
3、学校和院系级举办的活动,如学生干部无故不参加或不及时者,发现者每次综合测评扣0.1分。对活动漠不关心或对活动造成严重后果者,学生会对其则情处理。
4、每次活动由其责任人做出活动策划,活动总结,由常委评价出工作积极者与消极者上报学生会,根据具体情况商议奖罚。
5、工作记录本应及时纪录,上交,每次由秘书处检查,如记录不认真者综合测评扣0.1分;如丢失者,每次综合测评扣0.5分。秘书处核查记录本,评选出优秀记录本,综合测评加0.5分。
6、开会时手机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,每次由纪检部检查,每次扣综合测评0.1分。
7、学生干部在开会时要保持安静,主动发言,认真听取别人的见解,不得随意说话,扰乱开会纪律,每次由秘书处检查,综合测评扣0.1分。
8、如学生干部为学院活动提出可行性创新建议,视情况给予适当加分或相应奖励。
四:学习
1、学期末学生干部出现考试不及格的科目,每科扣综合测评0.2分。一学期出现3门(含3门)以上或连续两学期出现不及格科目者,自动写出辞职申请。
2、对于学生干部期末获奖学金者,综合测评在原基础上加0.2分,(记入下学期的综合测评)。
3、如学生干部在考试中出现作弊行为,则立即撤职。
五:生活
1、学生干部严禁打架斗殴,酗酒滋事,在宿舍内打扑克、搓麻将,情节严重者撤销职务。
2、学生干部严禁在23点之后大声喧哗,由同学发现举报者,综合测评扣0.2分。
3、严禁学生干部在宿舍、走廊、教室等公共场合抽烟,由纪检部检查,发现者每次综合测评扣0.5分。
4、学生干部所在宿舍卫生情况较差,每次由卫生部检查,综合测评扣0.2分。
5、如发现学生干部不文明恋爱行为,或因恋爱引起事端,情节严重者,撤销职务。
六:本条例解释权归国际交流学院团总支。